各稅務師事務所:
根據《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會費交納使用管理辦法》(中稅協發[2008]024號)及《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會費交納使用管理辦法》(京注稅協發[2008]02號)的通知要求,2010年會費現已開始交納。執業個人會員每年交納會費800元;非執業個人會員每年交納會費50元;團體會費仍依據當年經營業務收入總額的1%交納,3000萬元以上實行比例超額遞減的交納辦法。
各稅務師事務所交納會費時,請攜帶:
1.單位支票(團體會費元以下四舍五入)。
2.團體會員證、個人會員證。
3.稅務師事務所2010年度財務報表(復印件)。
4.經稅務部門受理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》或第四季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》(報表必須加蓋稅務部門受理申報專用章或附帶申報成功憑證);合伙企業須帶經稅務部門受理的1— 4季度《核定征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(季度)申報表》(以上均需復印件)。
5.填報《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2010年團體、個人會費交納情況申報表》(該表在北京注冊稅務師網站“下載中心”下設“協會資料”欄目中下載)。
以上3—5均須加蓋單位公章。
會費交納時間截止到2011年2月底前。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