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稅務師事務所:
現將中稅協《關于印發納稅申報代理業務指引(試行)等十二項執業規范的通知》(中稅協發[2019]002號文)轉發給你們。請各稅務師事務所結合工作實際,認真學習貫徹《通知》,嚴格按照執業標準,全面規范執業行為,遇到執行中的問題,及時提出改進建議。
附件:中稅協《關于印發納稅申報代理業務指引(試行)等十二項執業規范的通知》
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
2019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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